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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澳洲,住share house比住旅舍更便宜。在還沒找到工作前,一週付138元的房租是筆很大的開銷,減少開銷最好的辦法除了找到工作之外,就是住更便宜的地方。
Share house顧名思意就是與別人一起分享一間房子。我、Grace、Wolf在April的建議下一起去看了一間離city一區公車(約15分鐘)的房子,現在是一個台灣人Sam當二房東,四個人一間大房間,一人一週70元,算便宜的了!
聽說在新住的地方附近有間派工廠,在澳洲,工廠的活,薪水都算不錯。所以…我們打算每天都去派工廠報到,直到他給我們工作為止。
在city,麥當勞的網路比圖書館的快多了!以後搬到新家後,自己房裡有網路,可以更方便的找工作!
Grace和Wolf都說我的發燒是因為水土不服,老爸在電話的那一頭也一直念說我怎麼不帶一把家鄉的泥土…好吧!我只能說,沒遇到之前,什麼都聽不進去,遇到了,才會知道原來是這麼回事!
我的緊張+壓力+水土不服,應該會在找到工作後舒緩一些的!
接下來,就要靠大家合心協力的一起找工作啦!加油~一定會很順利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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